来自一位可爱读者的长评:谋士?勇士?我犹豫了很久,最终觉得勇士更适合方许年,小黑屋里落灰的宝藏,难能见光。爱得越久,也越难说出口,又何谈有所行动。一开始说时语有点胆小鬼人设,现在只觉得他反而爱得大方。不合时宜,我便独自珍藏,你若愿意,热烈分享。很多看过初稿的说写的平缓,应加点冲突更好。但我觉得在那个世界这样的故事并不出彩,但在我们的世界里难能可贵。我更希望我可以遇见那个江边暗暗向我陈情的人。希望你们亦是如此。
爱死这个长评啦!谢谢我的这位朋友兼读者!太爱啦!